漯河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介紹

1.離職后參加靈活就業職工醫保,是否有待遇享受等待期?
參保人在原單位已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在60日內辦理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的,自繳費的次月起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超過60日以后參保的,連續繳費滿6個月后,才能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
2.職工醫保中斷后,可以補繳嗎?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規程>的通知》(豫醫保辦〔2023〕77號)文件要求,符合以下情況可以申請補繳職工醫保:
辦理轉移接續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轉移接續前中斷3個月(含)以內的,依據事實勞動關系,可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手續,補繳后不設待遇享受審核期,繳費當月即可在轉入地按規定享受待遇,中斷期間的待遇追溯享受。
參保人員已連續2年(含)以上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因就業參加職工醫保且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的,依據事實勞動關系,可辦理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手續,補繳后不設待遇享受等待期,繳費當月即可在轉入地按規定享受待遇,中斷期間的待遇追溯享受。(漯河市醫療保險中心)
編輯:李慧宇 審讀: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