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17歲少年酒駕路遇巡邏民警……

未成年人身心發育不全
辨別與控制能力較弱
沒有經過系統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
缺乏相應的交通安全知識及駕駛常識
行駛中遇到突發情況時
難以作出正確判斷處置
極易釀成交通事故
4月5日21時20分,舞陽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巡邏六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舞陽縣北舞渡鎮中山街路段時,發現前方一輛無號牌的新能源汽車在發現巡邏警車后突然停滯不前,十分可疑。
隨即,民警下車示意該車輛駕駛員接受檢查,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該車輛駕駛員面對民警示意不僅未配合檢查,反而加速拐進旁邊岔路,試圖逃避檢查,最終被執勤民警攔停。
當民警靠近駕駛員郭某某時,發現其身上散發著酒氣,經酒精檢測,結果為35mg/100ml,郭某某屬于酒駕。
在對郭某某的身份信息進行核查時,民警發現郭某某年僅17歲周歲,尚不能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其駕駛的新能源小型汽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舞陽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對郭某某酒后駕駛、無證駕駛、未懸掛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的處罰,對其進行相關交通安全知識的普及,同時責令其家長切實盡到監護責任,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不管是未成年人還是成年人
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切勿抱著僥幸心理以身試法
來源:漯河交警
校對:謝明芮
統籌:周鶴琦
審讀:譚藝君